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发现疑似布鲁菌病(以下简称“布病”)病畜后,畜主应立即将其隔离,并限制其移动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,包括流行病学调查、临床症状检查、病理解剖、采集病料、实验室诊断等。确诊布病患畜后,必须按下列要求处理。

(1)划定疫点、疫区、受威胁区。

(2)在封锁期间,禁止染疫动物和疑似染疫动物、动物产品移动。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,交通要道建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,对进出人员、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毒。停止疫区内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交易活动;对易感动物实行圈养或指定地点放养,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,以及其他限制性措施。

(3)对受威胁的畜群(病畜的同群畜)实施隔离,可采用圈养和固定草场放牧两种方式隔离。隔离饲养用草场,不要靠近交通要道、居民点或人畜密集的地区。场地周围最好有自然屏障或人工栅栏。

(4)病畜和阳性畜全部捕杀。